甘肃公布5起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增强防火警觉性!3月28日,甘肃省公安厅公布了五起典型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例,以增强公众防火意识并警示潜在违法行为,呼吁广大群众提高防火警觉性,坚决抵制涉火违法犯罪活动。

甘南州舟曲县东山镇真节村一名村民在农田里烧杂草时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31亩,其中包括8亩灌木林和23亩天然牧草地及耕地杂草。该村民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甘南州卓尼县木耳镇麻地湾村一名村民在山中进行祭拜活动后,因风速较大,火星飘落点燃可燃物,引发火情,造成1.822亩的过火面积,烧毁334株刺柏幼树。该村民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补种1670株刺柏苗木,折合人民币33400元。
甘南州舟曲县立节镇花年行政村一名村民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树林内,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亩。该村民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天水市张家川县张川镇赵川村一名村民用打火机点燃地里的枯草堆,因突然刮起大风不慎引燃旁边的枯草,最终导致124.41亩的过火面积,涉及10.82亩林地。该村民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兰州市城关区卓家沟村一名村民在祭祀过程中引燃野外荒草,导致8000平方米荒山被烧毁。该村民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春季气候干燥,请务必注意用火安全。禁火期间,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严禁农事活动焚烧地边、垃圾、废旧地膜及野外烧荒;严禁在野外林草区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煨桑、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严禁吸烟、点火把、生火取暖及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火活动;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或公安机关110报警。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